| 血盟是天堂系列中最著名的社群系統,而天堂II比過去的系統還擁有更多功能,包括被賦予的地位以及權力等等.創立血盟雖然容易,但要維持血盟的存續,不儘是血盟的君主,更是血盟成員都要盡全力來維持的。否則血盟的創辦人是有可能被處罰的喔。 |
創辦血盟
資格:等級10以上的所有人物
一但角色到達10級以上的水準,便可向辦理血盟事宜的NPC申請成立血盟。血盟的名字中不可含有空格或
特殊文字,但可以使用中文/英文/阿拉伯數字,中文字為8字,英文字為16字以內。
血盟構成
血盟是由血盟盟主(一般我們稱為'盟主')和其他多位的血盟成員所組成。初創時期可以招收10名的血盟成
員,之後可以藉由血盟的技能來擴編盟員,最多可達40名。
脫離血盟
血盟成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想要脫離血盟,而不需經過血盟主同意,但脫離後五日內不可以再任意加入其它血
盟,但可以自行創立新的血盟。若是血盟盟主要脫離自己的血盟,則該血盟形同自行解散,血盟盟主將會遭
受處罰。另外,當血盟主開除血盟成員的話,必須等五天才能再招收新盟友.
血盟解散
血盟盟主可以不經由血盟成員同意,自行解散血盟。但是和創血盟時一樣,要向NPC申請才可完成解散動作。
一但解散血盟,該血盟盟主就會視同死亡一次而失去等量經驗值,並且在10天內無法再創新血盟。血盟一經
解散,原血盟所累積的技能等級和名聲值也會一併消失。解散血盟需要7天,也就是說要經過一禮拜的時間,
血盟才算真正解散。所以在真正解散前,血盟技能雖被限制使用,但血盟頻道、血盟留言板的功能還是可以
正常使用。另外,在血盟戰開打期間,不可申請解散血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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